省通信管理局 省公安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江西省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0 15:59

赣通局联发〔2020〕12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江西省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9日 

 

江西省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商务楼宇(指在公共区域为商业、办公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场地)、工业园区、办公建筑(以下统称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行为,打通网络提速降费政策红利落地“梗阻”,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持续规范宽带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函〔20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把整治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使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中旬,我省商务楼宇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更加规范,宽带接入市场环境公平、有序、高效,商务楼宇接入垄断问题得以解决,省市两级各部门联合整治工作机制基本建成,确保广大中小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网络提速降费政策红利。

二、重点任务

(一)排查整治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排他经营和限制竞争行为。

1.排查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是否签订任何形式排他性质的协议或约定;是否存在约束限制电信运营企业根据用户需求进入商务楼宇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行为;是否存在约束限制电信运营企业公平接入和使用商务楼宇内通信管道、管线、机房等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强制商务楼宇承租人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为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电信资源或者提供网络接入、业务接入服务的行为。

2.督促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就是否存在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排他经营和限制竞争行为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加强行业自律,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开展排他经营和限制竞争行为。

(二)排查整治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价格违法行为。

1.排查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为用户提供通信服务时,除按照其已公示的电信资费标准收费外,是否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2.排查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在配合提供通信接入服务时,是否向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收取公示的收费项目之外的费用。

3.排查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是否在商务楼宇内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资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和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等。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协助提供信息公布位置,并为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开展服务提供便利。

4.督促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就是否存在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价格违法行为全面开展自查整改。

(三)排查整治新建商务楼宇未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为。

1.将新建商务楼宇内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对施工图审查和验收环节严格把关。排查新建商务楼宇内通信配套设施是否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所需投资是否由建设单位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是否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是否存在第三方公司作为单独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并经营获利的行为。

2.排查新建商务楼宇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等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建设单位是否确保商务楼宇通信配套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后组织竣工验收。

3.排查电信运营企业是否违规参与或支持新建商务楼宇内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对于通信配套设施未按要求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商务楼宇,电信运营企业是否仍将其接入公共电信网。

4.督促商务楼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电信运营企业就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全面开展自查整改。

三、组织实施

(一)全面摸排阶段(2020年11月—12月)。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对辖区内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商务楼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按要求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将梳理出的问题(见附件)、整改计划及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于11月30日、12月30日前上报省通信管理局。

(二)联合整治(2021年1月-4月)。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通过“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存在问题的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进行集中排查整治。抽查商务楼宇数量不少于总数的1% ,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必查。

(三)总结完善(2021月5月)。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应及时总结联合整治情况,并于2021年5月底前书面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的专项行动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通信管理局,负责联合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各设区市、赣江新区也相应建立联合整治行动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联合整治行动,并于11月30日前向工作组办公室反馈市级牵头部门及联系方式,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实行清单管理。各设区市、赣江新区要结合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梳理辖区内商务楼宇建设情况以及宽带接入情况。对于存在宽带接入排他经营、限制竞争、价格违法、未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强迫交易等问题的商务楼宇,要摸清问题根源,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督查,并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联合执法。省市相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强化管理、严格把关。通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电信运营企业或其代理商与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达成排他性协议或约定限制平等接入等,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2017年4月1日后新建商务楼宇未严格执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及相关标准行为,商务楼宇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排他性协议或限制平等接入等行为进行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相关市场主体存在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涉嫌构成垄断行为的,严格依法处理。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指定电信业务服务,或者强迫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退出电信业务服务,情节严重涉嫌强迫交易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行为。对于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列入失信名单。

(四)畅通投诉渠道。指定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12315及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服务热线12300为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投诉举报热线。 设立举报投诉信箱jxgjgx@163.com为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信箱。各设区市、赣江新区也须建立健全属地投诉举报受理热线,及时协调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

(五)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省市联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的长效工作机制。在联合整治中发现情节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问题且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及时向社会曝光。

 

省专项行动工作组联络员:

省通信管理局通信发展处  李明   0791-86207870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杨俊峰   0791-87286361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洪鹏云 0791-86211627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局 黄骏 0791-86355162


 

附件                

商务楼宇宽带垄断问题清单表

报送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设区市

商务楼宇名称

楼宇竣工

时间

是否按照国标建设

是否存在排他

行为

是否限制用户选择套餐

是否涉嫌价格违法

垄断责任

主体

备注(说明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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