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1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1-01-29 09: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管理规定,现将我省2020年四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用户发展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固定电话用户达到482.4万户,移动电话用户达到4249.4万户,其中5G用户达到965.6万户;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达到1510.5万户,其中100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固定宽带用户达到1380万户,占比达91.4%;移动互联网用户达到3599.3万户,同比增长2.6%。

二、电信用户申诉主要问题

四季度,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收到用户申诉5662件,其中企业有责任123件,办结率100%。用户反映的主要问题是:

(一)限制吉祥号码更改为低资费套餐。

(二)企业欠费停机规则调整未告知引起部分用户因欠费被停机。

(三)吉祥号码协议期内未约定携号转网违约赔付标准。

(四)企业与用户签订的书面协议期限,与企业系统协议期限不一致。

三、经营及消费提示

(一)经营提示

1.各通信运营企业在电话营销时,应认真核对用户姓名、身份证等关键信息,套餐等规则必须详尽告知,要杜绝收费部分语速过快、语音过低,以及禁止性条款不告知等不规范问题。

2.为让电信用户及时知晓企业推出的免费、降费促销活动,并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办理,各通信运营企业在发送需用户确认的免费、降费促销活动短信时,不得以规定的时限内未回复为由视为用户同意办理。

3.吉祥号码在协议期内携号转网如需违约赔付时,各通信运营企业应严格履行与用户签订的协议约定,与用户签订的各类服务协议不应有“有效期内不得携号转网至其他运营商”等限制内容。

(二)消费提示

为从源头治理并防范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我局与江西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江西省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电话管理意见(试行)》,要求新开卡用户在一年内第一次手机插卡和换机插卡需通过网上或实体营业场进行二次实人验证。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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