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通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6〕91号)要求,经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同意,现就做好2026年通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通信科研、通信规划设计、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运行维护及管理等工作符合通信工程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业范围
通信工程高级职称专业设置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和互联网技术等3个专业。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申报条件执行《江西省通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赣通局〔2022〕46号)。
(二)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8号)的有关要求申报职称。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五年内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资历限制,比照与其同期同学历人员在正常情况下达到的专业技术资历,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其在机关工作的年限视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到企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比照,且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四)凡在我省开展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论文等条件可按照《关于深化职称评价改革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6〕2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人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转换职称系列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按照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重新申报同层级相应职称。转换职称系列应当符合所申报职称的申报条件,相关资历、业绩自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起算;申报人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系列转换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系列(专业)职称。转换职称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依据。实行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专业),不得通过系列转换方式取得。实行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专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奖励项目等业绩材料应在业绩起算、终算时间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七)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修订)》(省政府令259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评定更高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通信工程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均需按要求完成2025年继续教育学时(首次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的除外)。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提取申报人员在江西省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中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无需另外提供证明。
(八)资格审查费和评审费按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资格审查费通过“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缴纳,评审费凭缴款码缴纳。缴款码将在评审前发送至申报人手机,申报人可通过“赣服通-教育缴费-缴款码”缴费,或通过“江西财政微信公众号-非税缴费-一般性缴款码缴款”缴费。
(九)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受到党纪、政务、行政等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决定或刑事判决作出当年以及受处分期(影响期)或受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职称。
三、网上申报
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行职称申报、审查、缴费、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组织机构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创建),个人系统账户(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由用人单位创建。不在我省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人事档案托管部门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其人事档案托管部门申报职称。新就业形态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县(市、区)职称办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县(市、区)职称办申报职称。
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10日止。申报人员要诚信申报职称,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按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同时在网上签订《个人承诺书》。上传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重复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一)学历佐证材料
1.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或16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26年12月底前有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2年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通过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中专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6.2015年及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15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
(二)职称证书材料
已从系统提取到的证书信息为江西省职称评审系统生成的电子证书信息以蓝色字体显示,无需再上传附件;其他证书请按要求上传。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1.已从系统提取到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信息的事业单位人员,以提取到的蓝色信息为准;若信息有误,需在江西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https://hr.jxhrss.gov.cn/RSXT/)中修正后刷新即可;
2.未从系统提取到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信息的事业单位人员,需上传自现资格起算时间至终算时间内连续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聘任时间以表载时间为准),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提供聘用证明;
3.其他人员无需上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企业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四)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申报人无需上传社保参保缴费证明,仅需在系统“相关材料证明”栏中选择“个人社保参保缴费情况”,系统将自动关联江西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申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历史缴费月数应不少于6个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不少于3个月),且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一致。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其他”栏上传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隶属关系证明。
未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江西省内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由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真核实其相关信息,由所在地区市级职称办统一报省职称办同意后,方可组织申报。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职称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内容,并上传充分的佐证材料。
(六)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各填报不超过5篇(部),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从高到低填报。
2.论文一般应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完整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无需提交论文收录检索报告。对于无法在上述网站检索到的国际核心期刊论文,须提供由科技情报检索单位(如科技情报所、高等院校图书馆等)出具的SCI、EI论文收录检索报告(需加盖检索签证专用章)。其他检索不到或未填报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退回给申报人员删除,不作为评审依据。
3.论文需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七)业绩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材料由申报人员按水平从高到低排序,课题(项目)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填报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项,按水平从高到低排序。
2.申报人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八)业绩成果-奖励和荣誉材料
申报人员上传的获奖证明一般不超过10项,且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九)业绩成果-专利材料
1.上传的专利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一般不超过 10 项,按水平从高到低排序。
2.专利须在中国知网的“专利”栏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
(十)业绩成果-智库成果材料
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技术工作报告”栏目须上传本人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以及该成果被行业主管部门采纳或获得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的证明材料。
(十一)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材料
对照职称条件需上传的其他业绩佐证材料,应按照与职称条件的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上传标准参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的要求执行。
申报人在上传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及业绩成果材料时须仔细对照职称条件,明确标注所上传材料符合职称条件的具体条款,智库成果和其他业绩材料数量合计一般不超过10项。
四、审查推荐
(一)用人单位要坚持评用结合、以用为本,充分发挥职称正向激励作用和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要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平原则制定推荐方案,推荐方案应报主管部门备案。要切实履行好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对职称政策、岗位职数、推荐名额、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等五个方面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展,对单位职称推荐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和对申报人员信息材料真实有效性的审核进行承诺。评审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评审表,用印后存入其个人人事档案。
(二)主管部门和市县人社部门在审查申报材料时,应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申报系列专业是否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体系。主管部门在推荐报送前,还须以适当方式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县人社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被退回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重新填报。省通信管理局网上受理高级资格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4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我省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省通信管理局人事处熊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218189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