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西省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备案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4 14:34

中国电信江西公司、中国移动江西公司、中国联通江西省分公司、中国广电江西网络有限公司,省内增值电信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为做好2024年我省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提高企业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网络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1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省内基础电信企业、增值电信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统称“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已正式投入运行的公用通信网和互联网及其各类网络系统。

二、工作步骤及内容

(一)企业自评(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各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根据网络和系统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或者法人的合法权益危害程度等因素,将本单位已正式投入运行的通信网络进行单元划分,由低到高划分为1-5级,并按网络单元逐一填报《网络安全等级自评表》(见附件1)。《网络安全等级自评表》盖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报送至邮箱jxcawa@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公司名称+网络安全等级自评表”。已申领电信业务许可证,但相关网络系统尚未正式投入运行的,通过“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系统” (https://mii-aqfh.cn)提交“业务未开展说明”(见附件2)。已通过“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系统”完成定级备案的通信网络单元,且定级备案信息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报送。

(二)专家评审(2024年7月1日-7月31日)

我局组织专家对各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报送网络单元的划分和安全级别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发送至相关单位提交的《网络安全等级自评表》中的联系邮箱。相关单位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最终的网络单元的划分和级别。因材料不规范、不齐全退回的,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报送。

(三)系统备案(2024年8月1日-8月31日)

各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在收到定级评审结果后30日内正式通过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系统”将本单位各网络单元划分和定级情况录入系统完成备案,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定级报告(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通信网络运行单位要充分认识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开展网络单元定级备案工作作为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日程,加强对定级备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扎实推进定级备案工作有序开展。

(二)认真落实定级备案

各通信网络运行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网络单元定级备案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学习和宣贯,准确掌握相关填报工作要求,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定级备案工作,真实完整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并按时完成定级备案。定级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信息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变更备案。

(三)定期开展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

各通信网络运行单位要针对评定为二级以上的网络单元,按照《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区分不同等级定期进行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并及时通过“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系统”提交评测评估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安全风险评估等责任,或在评审中弄虚作假的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我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附件1.网络安全等级自评表.doc

附件2.业务未开展说明(参考模板).docx

附件3.(网络单元名称)定级报告.doc

联系电话:0791-86218211   微信号:jx_wlaq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