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1 16:2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1﹞85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现就202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资格
申报的示范基地应为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新兴领域产业集聚集群区。其他条件参见工信部《国家新型工业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工信部规﹝2017﹞1号)和《通知》的要求。
二、 相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工信部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于6月10日前提交材料(需包含纸质5份,电子版1份)至我局信息通信管理处。各单位申报后我局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1﹞85号)
2.《国家新型工业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工信部规﹝2017﹞1号)
联系人:胡 潘 陶一鸣 联系电话:0791-86218187
邮箱:18979177101@189.cn 123002975@qq.com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