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纪律检查处、机关党委)、信息通信发展处、信息通信管理处(战备应急通信办公室、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网络安全管理处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698号
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人事处)
1.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局工作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安排局领导的政务活动。
3.负责公文处理和印章管理工作;负责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
4.组织起草局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和其他综合材料。
5.负责政务督察督办工作,推动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落实;组织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6.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人才培训、退休干部管理及下属单位相关工作。
7.负责局机关保密、密码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下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审计工作。
9.负责信访、综治工作。
10.承担局机关基本建设、办公用房、文印、物业、安保、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纪律检查处、机关党委)
1.组织起草信息通信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2.牵头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依法行政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合同审查等工作。
3.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工作。
4.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和服务,组织发展党员。
5.负责党员干部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案件查办工作。
6.领导工会、青工委、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承担局党组、纪检组日常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通信发展处
1.研究分析信息通信业发展形势,提出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分析信息通信业经济运行和市场竞争状况,研究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
2.负责落实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组织实施普遍服务政策;组织实施新技术、新业务发展政策。
3.统筹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促进信息通信业自主创新。
4.协调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建设,推动网络资源共享;推动宽带发展;推进信息通信网络演进升级和发展建设,负责重要信息通信设施的建设管理。
5.贯彻执行信息通信业深化改革、市场开放政策措施。
6.审查信息通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参与审核行业重点大型企业发展规划,提出审查意见;承担信息通信业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7.负责信息通信建设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招标投标及信息通信网络抗震防灾监督管理,规范信息通信建设市场秩序;管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通信管理处(战备应急通信办公室、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
1.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互联网行业管理(含移动互联网);组织实施市场准入、监管等政策。
2.负责电信和互联网业务市场准入及设备进网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新业务商用试验,负责试办新业务备案管理;推进三网融合。
3.监督执行电信和互联网市场行为规范和管理政策,监督管理电信和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服务质量、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检查收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规范收费行为;承担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有关工作。
4.监督执行电信网和互联网互联互通政策、结算政策,负责网间通信质量监管和网络架构优化相关工作。
5.负责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IP地址、网站备案、接入服务等基础管理;负责移动互联网及智能终端应用的管理;承担网络有关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管理,规范信息服务市场。
6.负责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网络质量和设施保护相关政策,监督管理信息通信业的安全生产。
7.组织协调应急通信及重要通信保障,负责信息通信业应急体系和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及管理;承担国防通信信息动员和战备通信相关工作。
8.发展、联系、服务电信和互联网相关社会组织,指导行业自律。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网络安全管理处
1.落实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研究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完善本地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受部委托配合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网上有害信息,配合打击网络犯罪和防范网络失窃密;组织开展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
3.协调管理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平台,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4.拟订本地相关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检查、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应急管理与处置等工作;组织开展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推动电信网、互联网安全自主可控相关工作。
5.组织落实电信网、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开展相关评估工作;指导督促本地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
6.拟订本地通信管制和网络管制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特殊通信相关工作。
7.管理党政专用通信相关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江西省通信与互联网安全技术支撑中心
江西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江西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