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遗失补办审批
办理部门: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项目类别: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办理费用:不收费
受理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698号1楼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00),其他时间可预约办理
联系电话: 0791-86218176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
二、申请条件
1.已取得我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1.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2.许可证遗失声明(公示)的报纸或杂志。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四、办事流程
1.登录系统。申请者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业务受理系统(http://zwfw.miit.gov.cn/site/)。进入子系统《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在该系统上填写表单,并提交申请。
2.在线填写表单。申请者需在TSM系统真实准确地填写表单信息,按照要求上传有效材料。申请企业应对其提交的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材料审核。省通信管理局将对申请者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预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会于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者需详细阅读各表单及附件的审批备注,按照备注要求认真修改并尽快提交。
4.发放受理通知书。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的,且符合受理条件的,省通信管理局在系统中对其发放电子版《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5.受理后审查。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受理后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6.领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予以批准的,向申请者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批准名单及领证通知将公布于江西省通信管理局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并电话通知申请者领取许可证,申请者按照通知要求领取。
五、办结时限
受理部门对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自审核之日起5日内在线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六、结果送达
1、领证材料。许可证领取需准备材料(所有文件加盖公司公章)如下:
(1)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表打印,许可遗失声明(公示)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联系方式表打印件。
(3)其他材料(表单里要求上传的所有材料)。
2、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到我局办证服务窗口现场提交领证材料后领取许可证。领取人应为申请者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工作人员。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的工作人员领取的,领取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许可证邮寄服务。企业填写好许可证书代为邮寄委托书(文件下载中下载),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与领证材料一并邮寄至我局(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赣江南大道2698号江西省通信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收)。我局收到并验证材料后,会将许可证邮寄至委托书中填写的地址。
七、注意事项
需履行公告义务,需通过报纸或杂志等途径履行许可证遗失公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