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注销审批
办理部门: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项目类别: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办理费用:不收费
受理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698号1楼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00),其他时间可预约办理
联系电话: 0791-86218176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
二、申请条件
1.已获得我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已做好用户善后,无用户遗留问题 。
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1、终止经营申请表。
2、公司关于解决用户善后问题及情况说明承诺、需提供向社会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关于同意终止经营电信业务的决议。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电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办事流程
1.登录系统。申请者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业务受理系统(http://zwfw.miit.gov.cn/site/)。进入子系统《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在该系统上填写表单,并提交申请。
2.在线填写表单。申请者需在TSM系统真实准确地填写表单信息,按照要求上传有效材料。申请企业应对其提交的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材料审核。省通信管理局将对申请者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预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会于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者需详细阅读各表单及附件的审批备注,按照备注要求认真修改并尽快提交。
4.发放受理通知书。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的,且符合受理条件的,省通信管理局在系统中对其发放电子版《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5.受理后审查。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受理后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6.按照要求交回许可证原件。
五、办结时限
受理部门对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自审核之日起5日内在线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后,在我局官网公示30天,然后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
六、结果送达
1、需准备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如下:
(1)终止经营申请表打印件。
(2)公司关于解决用户善后问题承诺书及情况说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提供向社会公示情况证明材料(报纸、杂志、网络公示等)。
(3)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关于同意终止经营电信业务的解决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原件。
(6)电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2、许可证交回方式。
现场交回。到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现场提交许可证原件及纸质资料。
邮寄交回。将所有纸质材料及许可证原件一并邮寄至我局(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赣江南大道2698号江西省通信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收)。
七、注意事项
1、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2、许可证载明多项业务的,可以仅注销其中的一项或几项业务,不注销的应在继续经营的业务种类一栏填写。应做好用户善后,已无用户遗留问题,并履行公示义务。
3、申请终止经营应做好用户善后,已无用户遗留问题。用户善后问题情况说明应包括用户处理方案,社会公示情况说明,用户意见汇总,实施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