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96短号码变更指南

发布时间:2019-02-02 09:40 来源: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一、事项依据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第十七条:专用电信网单位应根据网内用户情况申请码号资源,需要使用本地网局号资源的,应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办理条件

96字头短号码资源申请人资格:电信业务经营者或者服务型企、事业单位。 

三、申办材料

(1)96短号码变更申请表;(见附件)

(2)原码号使用单位关于码号的变更申请报告,写明原因,基本情况,以及码号使用的有关情况,加盖公章;

(3)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申请主体名称变更的须提供);

(4)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须提供);

(5)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主体变更、主体名称变更申请的须提供);

(7)省管局核配96字头短号码的批复文件或码号资源使用证书原件。

四、办理流程

1.注册登录系统

申请者应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业务受理系统http://zwfw.miit.gov.cn/site/,点击“注册”,在该系统上填写单位相关信息,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资质的,需填写经营许可证信息。

2.在线填写表单

用户注册登录后,进入“业务办理”栏,选择“电信和互联网业务”→“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填写相应表单。

表单提交后,及时关注申请记录,查看受理意见。

3.申请材料审核

我局将对申请者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预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会于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者需按照要求认真修改并尽快提交,自收齐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是否受理的通知。

4.受理后审查

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受理后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5.领取《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

予以批准的,向申请者颁发《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并电话通知申请者领取,申请者按照通知要求领取,领取时,需将省通信管理局原核配的96字头短号码批复文件或码号资源使用证书提交至我局;不予批准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办理时限

受理部门对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自审核之日起5日内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自受理通知发出之日起30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六、收费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获得相应的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权的,应按照《信息产业部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标准〉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517号)以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缴纳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5位收费标准为24000/年;6位为2400/年。

七、窗口开放时间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八、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江西省通信管理局业务受理中心(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698号)。

2.电话咨询:0791—83721967

3.QQ在线咨询:270812153

附件:96短号码变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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