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短信息码变更、续期指南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第十七条:专用电信网单位应根据网内用户情况申请码号资源,需要使用本地网局号资源的,应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办理条件
已经取得省内短信息接入代码的使用单位。
三、申办材料
1、续办或变更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变更原因,变更事项、许可证信息,需加盖公章);
2、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变更申请表(见附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事业单位为机构代码证);
4、增值业务许可证(正文、附页、年检页)(注:非经营短信代码不提供);
5、短信代码证书或相关批复文件原件。
四、办理流程
1.注册登录系统
申请者应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业务受理系统http://zwfw.miit.gov.cn/site/,点击“注册”,在该系统上填写单位相关信息,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资质的,需填写经营许可证信息。
2.在线填写表单
用户注册登录后,进入“业务办理”栏,选择“电信和互联网业务”→“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填写相应表单。
表单提交后,及时关注申请记录,查看受理意见。
3.申请材料审核
我局将对申请者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预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会于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者需按照要求认真修改并尽快提交,自收齐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是否受理的通知。
4.受理后审查
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受理后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5.领取《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
予以批准的,向申请者颁发《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并电话通知申请者领取,申请者按照通知要求领取,领取时,需将省通信管理局核配的106字头短信息接入码批复文件或码号资源使用证书原件提交至我局;不予批准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办理时限
受理部门对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自审核之日起5日内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自受理通知发出之日起30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六、收费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窗口开放时间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八、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江西省通信管理局业务受理中心(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698号)。
2.电话咨询:0791—83721967
3.QQ在线咨询:270812153
附件:短信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变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