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0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管理规定,现将我省2020年一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用户发展情况
截至2020年3月,全省固定电话用户458.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达到4204.2万户,其中4G用户达到3263.1万户;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达到1450.7万户,其中100Mbps及以上用户为1261.5万户,占比达86.95%;移动互联网用户达到3463.7万户,同比上升2.1%。
二、电信用户申诉主要问题
一季度,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收到用户申诉1940件,企业有责任228件,办结率100%。用户反映的主要问题是:
(一)以号码存在最低消费为由限制用户更改为低资费套餐。
(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开通宽带、视频、流量等业务。
(三)以吉祥号码、融合宽带、流量活动合约、内部审批等为由限制用户携号转网,阻碍或拖延用户办理携号转网。
(四)互联网电视和机顶盒收费、退订争议。
三、经营及消费提示
(一)经营提示
1.各通信运营企业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工信部联通〔2014〕18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的通知》(工信部通信函〔2018〕276号)文件的要求,涉及省内资费方案应在执行前告知我局,与此同时,在营业场所通过手册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以及企业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置资费专区,以“清单”方式公示所有面向公众市场销售的在售资费方案。已停售资费方案的公示内容应存档1年备查;未经公示的资费方案不得向用户进行销售和收费。
2.各通信运营企业要对定向流量等业务的预存赠费进行认真梳理,在用户办理定向流量等业务涉及预存赠费时,在书面协议中明确办理业务有效期内退订有关赠费处理的规则,让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二)消费提示
1.电信用户如果家庭有WIFI网络信号,上网前建议关闭4G数据网络,选择通过WIFI网络上网。
2.近期,有不法分子通过网上贷款、刷单、提升信用卡额度诈骗,以及虚假招工等方式实施网络诈骗,电信用户请勿上当受骗。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0年4月26日